溶解度“八忌”

溶解度是表示物质溶解性的一个重要概念,掌握这个概念,可加深对物质性质的理解,并能进行正确的运算。在表示物质的溶解度时的“八忌”如下:

一忌不标明温度。任何一种物质的溶解度都与温度有密切关系,一般随温度升高而增大,少数随温度升高而减小或影响不大。所以在不同温度下,同一物质在同一种溶剂中溶解度是不同的。

二忌不标明是何种溶质。不同溶质在同一温度下同一溶剂中的溶解度是不同的。

三忌不说明溶剂量。溶剂量是100 g,这是规定的量,不能随意改变。

四忌不考虑溶液状态。溶解度一定是在溶液达到饱和状态下,也就是溶质的溶解速率和结晶速率相等,这是必要的条件。

五忌不写单位。中学阶段固体物质的溶解度单位为g

六忌把溶解度和浓度混淆。溶解度是表示物质溶解性的;而溶质的质量分数(浓度)是表示溶液中含有溶质量的,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不能混淆。

七忌搞错溶解度计算公式。溶解度的计算公式是:溶解度=(溶质质量/溶剂质量)×100 g。不能把溶剂质量错写成溶液质量,也不能把×100错写成×100%

八忌不考虑结晶水合物中结晶水的去向。结晶水合物溶于水后结晶水量要计入溶剂中,溶质是无水的化合物,否则就会出现计算的错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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